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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出台新政鼓励航空货运发展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13日
央广网沈阳8月6日消息(记者徐志强)日前,沈阳市印发《支持航空货运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,通过补贴资金、财政奖励等方式支持航空货运发展。
据了解,在鼓励航空公司开通全货机货运航线方面,沈阳市对新开洲际定期全货机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每班补贴20万元至30万元,对新开亚洲、地区定期全货机货运航线,给予每班补贴5万元至15万元。开航市场培育期为两年,第二年补贴标准为上述补贴标准的80%。对新开国内定期全货机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,给予每班补贴1万元至2万元,开航市场培育期为1年。对新开临时性国际全货机包机航线的航空公司,给予每班补贴2万元;对新开临时性国内全货机包机航线的航空公司,给予每班补贴5000元。
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沈阳市设立货运基地,对在沈阳机场投放3架(含)以上全货机的新设立货运基地的航空公司,根据投放运力大小和机型,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资金500万元至1000万元。
同时,鼓励航空公司向沈阳机场集货。对在沈阳执飞定期全货机货运航线或腹舱载货航班的航空公司,超过上年度货量增量10%的部分给予奖励资金500元/吨。